职业技能鉴定所制度(新)
职业技能鉴定所
试卷保密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试卷的安全,有利于加强试卷的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选配保密人员。保密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凡本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保密工作。
二、每次使用保密室前,均须经检查,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试卷保密室,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三、试卷保密室专门用作存放试卷,除考务专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随便进入。存放密件期间,防盗门及保密柜钥匙须由两名专管人员分别保管,保密柜要贴上专用封条,每次贴封启封都要有专管人员两人在场。任何人不许开拆试卷密封袋。
四、领取试卷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领取试卷都要有专人(三人以上)负责。试卷在运送过程中要有专车,要做到卷不离人,不允许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应立即逐级上报并迅速处理。
五、试卷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阅、拆装试卷。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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