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评价指标及要求
说明:1.医疗机构确因
诊疗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
的,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办理。
2.表格中的空白项,表明该指标
未设定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做好相关
指标数据的统计
、分析工作。3.表格中所称
合格标本是指下呼吸道痰标本(上皮细胞<
10个/低倍视野、白细胞数>
25个/低倍视野)、肺泡灌洗液、清洁中段尿液、组织和血液、脑脊液等无菌体液标本。
4.表格中第
8项“静脉输液使用率
”、第9项“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平均每床日使用袋(瓶)数
”是指所有药物的静脉输液,不单指抗菌药物的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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