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规范和明确费用支出表准及费用报销规定
,特制定
本制度及程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二章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一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借支单》上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主管领导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主管领导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条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三条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第四条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第五条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六条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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