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
]制衣厂规章制度
篇一 : 制衣厂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总则为了适应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厂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用工制度
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呈报《招聘需求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应聘者须部门主管考核、经厂长及人事审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办公室人员需经副总经审批.
一、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考虑提前调整薪金。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可按本厂有关规定辞职。试用期未满5天,且自愿离职的,不发放工资。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A:填写好的个人资料表,B:学历证件,C: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一寸彩照两张.
二、员工录用后,须办理进厂手续即领取厂牌.厂牌遗失补办收工本费2元/人;需领饭卡者于当月工资中扣取20元押金,退还饭卡时退还押金于当月工资中;钥匙遗失自配。
三、厂里提供中餐、晚餐,员工就餐3。5元/餐,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离职时,所领办公用品应及时归还给公司,不能交还的照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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