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2017。11
)一、日常报销内容种类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一般市内交通费、
探亲交通费、
电话费、网络费、车辆使用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餐费或餐饮服务、食品、生活用品或日用品、培训费、资料费、打印费、印刷装订费、设备维修费、水费、电费、图书报纸杂志、绿化费、会务费、住宿费、广告宣传费、有形动产租赁费、固定资产等。
二、日常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票据
,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根据费用性质分别填写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行政后勤物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三、各项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自开具日期6个月内必须交于财务处,过期不收
;2.通过网银报销给个人必须在“收款单位"栏写明收款人与银行信息。
3.地税发票不可用(地方税务局监制),必须为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一)需附加商家出具的清单或明细的有:
a。)生活用品、日用品、办公用品、水电费、统一订购的图书报纸杂志;b.)报销金额1000元以上:办公设备维修费、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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