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明确应对质量保证组织及整体进行控制的负责人,对各牵头人的业务内容有 具体的规定。
确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事项
(对整机及 部件厂家双方都有必要的事项)
4)确定各工位操作工必须具备的资格,确定要使工人具备该资格所要采用 的培训·训练办法,且要按此实行,留下记录。
3)各工位被确定、形成文件,制定各工位的管理方法、书面化,留有记录。
2)工位能力(Cp or Cpk)在设计上得到确认,使其保证手段与设计相符,并要确 定下来文件化。其记录(Cp or Cpk)要保留下来。
5) 对诸如缺勤替代等操作者的暂时变更的情况要留下记录。 要确保对在上述变更期间所制造的产品的跟踪。 要预测因上述变更可能发生的不良,讨论预防措施。 (附加检查等)。
8) 工位及工位的配置、管理方法的变更要事前申请,在同意的情况下实行。
7) 有质量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方法的文件,对内容和对策方式进行报告。 报告要面向质量管理负责人及顾客。
6) 对与设备、测量仪器等有关的故障、事故有预测,采取了预防办法。 例子: * 有模具/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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