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口氢站、油(气)氢合建站中的氢气工艺设备 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
(m)注:1.加氢站的撬装工艺设备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
2.加氢站的
I: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
1级和及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
III级和IV级公路应按城市
次干路、支路确定。
.长管拖车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禽,应按本表储氢罐(瓶)的防火距离确定。
.铁路以中心线计,城市道路以路面边缘计,郊区公路等同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表中“铁路”包括城市轻轨,不包括地下铁路。
.表中级别包括合建站的级别。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
GB50156
的有关规定。
.如果表中的氢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设置有符合本规范第
5.0. 14A
条要求的实体防护墙、氢气压缩机设置有符合本规范 第
5.0. 14B
条要求的防护结构,表中相应安全间距(对重要公共建筑除外)可以减少
50%,
但不应小于
8m,储氢井、氢压缩机间(箱)、
加氢机、液氢卸车点叮城市道路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
5m。.表中氢气设备工作压力大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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