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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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2、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锚网巷道40m范围)必须加强支护,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行人宽度不得小于0.7m。巷内不得有浮碴、杂物、余料等。
3、工作面上、下端头必须采用特殊支护,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上下出口超前档,倾斜长度和走向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得小于1.6m,端头支护使用双楔梁专用楔,且不缺楔,顶板瞒严接实。
4、工作面上下端头距两道5米范围内,应各设一个木垛,要求木垛材质良好,四角对线,且打在实底上,用木楔撞足劲,不重楔不重料。木垛上部必须与顶板接实。
5、工作面端头支柱与上下两道超前支柱的间距不得大于0.5m,顶板必须接实,严禁漏顶。
6、端头支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要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保证工作面出口安全畅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要有足够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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