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各局(室)、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开发区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汊河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开发区(汊河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亚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局(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科。
二、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7月31日)。成立各村(社区)工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基础信息,反馈疑难问题,填写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0月30日)。召开宣传部署动员大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推选各村民小组代表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在前期入户调查宣传的基础上,展开重点宣传,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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