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代燃料工程完善指导方案
根据《小水电代燃料验收规程》和《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1、电源工程:
八仙电站位于省县供电局营业区内。工程建设总投资841万元;安装3台630kw的发电机,装机容量1890kw,年均发电量596万kw.h。于2008年1月动工,年1月竣工,建设工期24个月。主要完成场内交通道路、必要的施工供电及部分施工临时住房、场地平整等工作;年4月三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2、代燃料项目
按照项目区选择原则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过实际调查和认真研究,我县确定将八仙镇作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项目区。项目区主要涉及狮坪村、仁溪沟村、韩河村、龙山村四个村,代燃料户1260户、5300人。新架10KV线路3KM,改造10KV线路4.82KM,新增变电容量2500KVA,改造0.4KV线路7.4KM。
八仙电站总投资841万元,其中:电源工程总投资739万元,代燃料项目总投资102万元。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中央财政投资335万元,省级配套45万元,企业自筹381万元。目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