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基础管理体系,激发各部门以及广大员工的工作潜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促使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改进
,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础管理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等向考核对象公开,强调以考核过程公平来保证考核结果公正。
(二)客观性原则
坚持以指标量化为主,定性为辅进行考核;坚持以事实为考核依据。
(三)导向性原则
坚持以加强细节管理,提升工作标准,促进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水平以及提升员工素质为导向。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科为基础管理考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和完善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二)对各相关科厂进行基础管理工作培训、指导、监督和检
查。(三)负责基础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监督各
相关科厂员工行为规范考核
情况,每季度通报全公司个人行为得分情况。
第五条成立基础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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