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
3.1.1上岗前要检查个人仪容仪表
;3.1.2
上岗必须着工服(无工服网点不做要求)
,必须保持工服干净整洁
.3.1.3
注重个人卫生
,经常清洗、修剪头发
,指甲等,保持口腔无异味
;3.1.4
可适当化淡妆
,严禁浓妆艳抹
,严禁染奇异彩发
.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3.1.5
卖场内不得大声喧哗
,不得唱歌、吹口哨
;3.1.6
上班时间不得站姿不雅(趴在花车、工作台上,双手抱于胸前及插兜里,背靠货架等)
;3.1.7
接待顾客需端正站立
,微笑服务
,使用礼貌用语
.不得流露厌烦、轻视、冷漠等情绪,严禁与顾客争吵、说服务忌语
;3.1.8
与顾客相遇时应礼让,不要抢行,不能从顾客中间穿行;
3.1.9
严格按公司排班表
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
(每月允许一次迟到的机会)否则罚款5元/次,
早退、溜班(不与上级领导请示即离开岗位者视为溜班)、旷工等
按公司制度处理;
3.1.10
严禁上、下班不打卡、
代打卡等违规事件
如被查出罚款10元/次;
3.1.11
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严禁相互之间私自换班
、门店负责人店内换班未报备公司相关部门(行政部、市场部)对门店负责人罚款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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