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物添加剂监管方案
一、严厉打击食物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物中添加违禁药物。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物生产中使用食物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猪养殖、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三)依法从重惩罚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管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物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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