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保目标监管考评方法
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省设区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分为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管理体系等五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改善
1、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污染减排
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
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规范运行。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1、造林绿化。
2、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3、环保创建。
4、秸秆禁烧。
(五)环境管理体系规范运行
各指标可结合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调整。
二、考核程序
(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评
1、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初印发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明确考核指标具体要求和计分办法。
2、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责任目标内容,将考核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督促落实。
3、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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