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琼发〔2020〕25号)精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我市生态环境,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五发〔2020〕18号)和《海南省治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琼工信政〔2020〕1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解决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大、能耗高、生产粗放等突出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小是指规模小,工艺差;散是指不符合多规合一要求、产业布局规划;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此类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普遍存在着违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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