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违纪处罚条例
1.故意破坏公益的同学,两倍赔偿,并全校通报,取消住宿资格。
2.打架闹事或其他情节较严重的违纪,将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住宿资格。
3.偷窃公物及他人财产,经查实,一律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的同学除学校处理外并报派出所备案。
4.熄灯后在寝室内说话或其他行为影响别人休息,屡教不改的同学视情节较重,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停宿两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5.虚心听从舍务老师的教育,故意顶撞的,将通知班主任和家长,要求反省并书面检查,屡次不改的同学将取消住宿资格。
6.不实行请假手续,私自回家,通知到班主任,取消住宿资格。
7.乱窜宿舍,两人和睡一张等违纪行为的,通知到班主任,要求书面检查并停宿两周。
8.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品进宿舍的,发现一次取消住宿资格。
9.按秩序走楼梯,不按秩序乱跑、乱撞的同学,出现后果自负,并取消住宿资格。
10.就餐时大声喧哗把饭菜带出餐厅,乱倒剩饭剩菜、乱扔餐具,不珍惜粮食,浪费水电、破坏公务财务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
住宿资格处分。
11.宿舍内严禁吃零食,对礼教不改的同学取消住宿资格。
12.未尽事宜,按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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