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职业暴露的机会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前 言
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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