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登记办法专题-PowerPointPrese
新的登记制度
理念的改变:权属证书与登记簿。 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的变化(如专有面积);他项权利证增加地役权种类;增加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证明;增加构筑物所有权证;构筑物他项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登记规则的更新:明确房地产权利人(对按揭带来的变化、对过去登记的再确认);新的登记种类(如预告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记载于登记簿,不发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登记人员的持证上岗(登记官制度)。
新登记制度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对于按揭业务的影响: 保护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需要两次预告登记,如何完善相关手续?预告登记的效力?如何办理本登记?新登记制度对于其他信贷业务的影响: 最高额抵押需要哪些登记?哪些不能纳入不动产抵押范围(如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附带地役权的供役地或需役地的如何抵押?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单元对抵押的影响?构筑物颁发产权证后,收费权质押与构筑物抵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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