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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新出口收结汇培训企业版
出口收汇核销相关业务内容
一 出口单位备案登记二 出口收汇及联网核查三 出口收汇核销四 特殊业务五 逾期未核销监管及处罚
出口单位备案登记
1.1 总则及前期准备
总则: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3】107号前期准备:出口单位在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取得出口经营权后,应当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均在保税区航运中心办理,咨询电话:65307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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