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妇产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200张。
二、科室设立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麻醉科、新生儿科、筹划生育科、急诊科、防止保健科、产内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查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3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药剂人员和相应检查、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六)营养人员不少于1名。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科母婴同
室每张床占使用面积6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计。
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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