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班级创优内容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第三条考评总分及计分方法。考评总分为综合素质基础分以及加(减)奖(惩)分。综合素质考评基础分为
80分,奖惩分累计计算。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不再考评;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
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
4-5周内完成。(二)考评程序
1、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10%。由各系指派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考评过程。
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
3、班级考评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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