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古代的家庭法一、中国古代的家庭法(一)奴隶社会的家庭法
在中国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家族制度的礼和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来调整。奴隶制的婚礼和家礼,是中国古代婚姻法最重要的渊源。在冠、昏、丧、祭、乡、相见的六礼中,婚(昏)为其一。嫁娶中又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婚姻离异方面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以及“三从四德”、纳妾、立嫡、服制和宗祧继承等都发端于奴隶制时代。
在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方面的许多规范和制度都发端于当时的礼,如聘娶婚中的“六礼”,婚姻离异方面的“七出”和“三不去”以及纳妾、立嫡、服制和宗祧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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