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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高一物理下册知识点:
超重与失重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情况叫超重现象。
产生原因:
物体具有竖直向上的加速度。
2、失重现象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
(或对悬挂物的拉力
)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情况叫失重现象。
产生原因:
物体具有竖直向下的加速度。
3、完全失重现象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等于零的情况即与支持物或悬挂物虽然接触但无相互作用。
产生原因:
物体竖直向下的加速度就是重力加速度,即只受重力作用,不会再与支持物或悬挂物发生作用。是否发生完全失重现象与运动方向无关,只要物体竖直向下的加速度等于重力加速度即可。
只有在平衡状态下,才能用弹簧秤测出物体的重力,因为此时弹簧秤对物体的支持力
(或拉力)的大小恰等于它的重力。假若系统在竖直方向有加速度,那么弹簧秤的示数就不等于物体的重力了,大于
mg时叫“超重”小于mg叫“失重”(等于零时叫
“完全失重
”)。注意:物体处于
“超重”或“失重”状态,地球作用于物体的重力始终存有
,大小也无变
化。发生
“超重”或“失重”现象与物体的速度
V方向无关,只取决于物体加速度的方向。在
“完全失重
”(a=g)
的状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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