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为盘活国有资产,调整林业产地结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则,甲方将所属的茶园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租赁范围
1、甲方所在的木兰山林场三队
茶园共亩。租赁给乙方自主经营(附四至平面图)。
2、租赁期内使用经营管理权归乙方。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30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2021年10月前为租赁筹备期,不计租金。
2、年月日起至年月期间按每平方向林场交200斤茶叶做为租金。
3、乙方应在每年
12月31日向甲方提交茶叶物品。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租赁标的交予乙方经营,并保证期间其合法有效性。
2、在不破坏茶园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对茶园进行改良改建及必要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甲方应大力支持。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租赁经营权。并对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项目权利及时转予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并享受相关政策的权益。
2、乙方应努力将茶园环境进行整理、改造、改良提升。积极打造茶文化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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