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国务院549号令-2009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附则:“
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渄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关于压力管道的相关规定的整理
根据第二条的规定,
压力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压力管道元件也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
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需要许可。使用未经许可的单位生产的压力管道的元件,依据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
压力管道的维修单位不需要取得许可。
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
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不用经过许可。但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该履行告知手续。违者依据第七十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给予处罚。
根据第二十条
的规定,压力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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