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矿石购销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石事宜,
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货物、品位及数量:1.名称
品名:锰矿石2.矿石品位:3.数量:吨(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单价及价款
单价:人民币元/吨(含税)
;本全同价款为
元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
日。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 包装
合理包装
(如有)
,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 运输方式
甲方自提,自行安排运输方式。
第七条相关单证的转移
相关单证
随标的物一起转交
。第八条 风险转移
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验收及异议处理
1.验收时间:
交付后7日内验收,在此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
合格。2.验收方法:
过磅、化学检测
。3.验收标准:
合同约定标准。
4.异议处理:
4.1数量异议:
结算数量
以仓储单所列数量
为准,如甲方对
数量有异议,可向
乙方申请到第三方进行复磅,如第三方复磅与乙方数量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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