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以上
位签署方合称“
各方”——
鉴于:(1)甲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
%的股份;乙方为公司的股东,占
%的股份;丙方为公司的股东,占
%的股份;丁方为公司的股东,占
%的股份。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一致行动内容
1.1各方同意,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1.1
共同提案;
1.1.2
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3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1.4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5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1.6
共同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1.1.7
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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