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1)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以每年国家公布的信息为准。
(2)工资计发:法定节假日不扣发工资。
二、公司提供的假期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均须部门负责人审批,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方可休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须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假的日工资计算:以计算基数除以21.75天。因个人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
1小时。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非特殊情况原则上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15天。若有尚未使用的调休假,则优先进行抵充。
请假时长及审批规定:
工资计发:
事假期间扣发工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天/8小时*事假时间
.病假:(以工作日
计)因病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病假。病假最小休假单位为 0。5 天。病休 1 天及以上的须向人事行政部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挂号单、收费单,医生休假证明)。非特殊情况原则上每月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20天,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连续司龄不满
1年的,病假日应得工资按员工病假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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