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国
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
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2014 年 12 月 2 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3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12 月 28 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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