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问题:
核定征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是按
固定资产销售的金额,还是经清理后按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确定?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
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会计上针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最终计算得出“营业外收入”科目的金额,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此处应纳税
所得额,而不是纯粹的收入概念,况且企业应是在能够准确核算相关成本费用的
前提下,才能得出会计上“营业外收入”科目的金额。而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
企业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30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 号)的规定,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
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
所得率。需要注意的是,从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