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机械加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手工锯割、锉、凿等加工
①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
,衣服和袖口应扣好
,工作中应戴手套。
②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
,不完整的不准使用。
③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手柄应安装牢固
,没有手柄不准使用。
④手锯锯割时
,用力要适度
,防止折断锯条和在锯断时用力过猛而碰伤手、臂。
⑤锉削时防止用力过猛锉空而碰伤手、臂。
⑥所用的手锤锤头必须完整
,其表面必须光滑微凸
,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况
,锤把应用整块硬木制成
,应安装十分牢固
,并将锤头用螺栓固定。锤把上不许有油污。
⑦用凿子作业时
,应戴防护眼镜
,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或沾有油污不准使用
,凿削应当由
内向外进行
,不准冲向自己和他人。
⑧对工件煨弯时
,要夹牢扶稳
,万向台钳应固定位置
,用锤子砸时
,较长工件要把住
,防止不定向抖动和弯倒碰伤自己和他人
(2)使用电动机具钻、割、磨加工
①固定用的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
,各部分绝缘良好
,开关外壳应完整。移动的电动工具应接有触
电保护器。
②使用手电钻等电动工具时
,应戴绝缘手套。
③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及电气设备。
④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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