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雷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雷曼办 ﹤2012﹥ 第01
3号关于员工奖惩的条例
目的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坚持文明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条例.
对本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部门、个人按照贡献大小实施奖励。
对于本公司由于违章、违纪在生产和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
部门、班组、个人按责任的大小实施处罚。
本条例分别由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各职能部门自定的奖惩办法应参照本条例,凡是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奖励条件
对于完成安全指标的车间、班组,公司视其效益和指标完成情况,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以外,发现设备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未造成重大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保护公共财物,防止或抢救事故使企业免受严重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于偷拿企业财产检举揭发的,奖励其收缴财务价值的
30%-————50%。
对于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正气、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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