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非流动负债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
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
以外的负债。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流动负债的定义和构成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小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是为了拓展
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有必要购建机器设备,增建或扩建厂房等。这些都
需要投入大量的需长期占用的资金,而小企业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资金是
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为此需要筹集长期资金。筹集长期资金的方式主
要有两种:一种是由投资者投入新的资本(或由股东追加投资);另一种是
举借长期负债,即通常所说的举债经营,主要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举借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小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因此,非流动负
债是本准则需要规范的重要内容。
一、非流动负债的定义
本准则在分类的时候,实际上采用了二分法,即一项负债只要不
属于流动负债,就是非流动负债,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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