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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用足税收优惠 享受股权投资收益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的取得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
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二是企
业因转让或处置股权投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为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
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应纳税
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转让企业股
权取得的所得为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何时确认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股权转
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损失何时扣除?本文对相关问题解析如下。
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应纳税所得的确认
对何时确认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如何确认股权转让行为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仅作了一般性规定。近期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
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对此明确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
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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