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休假制度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维持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最终解释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自
2012
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考勤管理规定
第五条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
:00——18:00周六:9:00——12:00第六条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所有员工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必须按指纹考勤,未转正员工在指纹采集前需用考勤卡进行每日出勤记录。
2.不得在上班后再出去或是在公司内用餐,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
理。3.上班未能按时到岗,同时也没有向直接上级请假者,
10分钟以内(含)记为迟到,
1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的记为旷工半天、半天以上的
记为旷工一天。员工旷工由前台在当日向该员工的直接上级确认后确
定。逾期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出示书面证明。
4.遵守考勤制度,若私自更改考勤记录或协助他人更改考勤记录的,被更改日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情节严重者追加相应的处分。
5.考勤报表分为月度、年度两种,由行政部相关人员制作完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