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
一、注重承包人资质的检察
在当前的建筑领域,合同主体依旧是"包工头',劳务〔企业〕的作用没有真正的发挥,当建设主管部门来检查时劳务企业就会被"包工头'推向前台,成为其应对国家法规和政策的挡箭牌。有时,"包工头'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会把手中的建设项目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此外,"包工头'众多还容易导致承包双方均不履行国家法律政策的现象,发包人可以为了利益与承包人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承包人也可以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指使"包工头'带头闹事,由于合同本身就漏洞百出,仲裁机构亦无法提供法律支撑,继而引发群体事件。
所以,应强化对承包人的资质的检察,在选择承包人时,要秉承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的原则,不可选择"包工头'进行发包,而应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并对劳务分包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检察,保证劳务企业为他们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劳作保险,保证劳务企业与他们签订了用工合同。关于那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如果具备劳作资质可持续合作,否则应要求其与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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