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55 0
2025-05-2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
2017-11—01 16:11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
附件列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docx

大小:11.31 KB

只需: RMB 2 元  马上下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