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业判断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JudgmentRule)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公司法案件过程中形成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审查标准。法院在审理涉及董事勤勉义务类的案件时,事先假定董事做出决策行为是出于对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并且善意地、在对相关信息必要充分知悉的基础上,依照职业义务进行商业决策,同时要求董事在决策时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以及在整个决策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失行为。除非指证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一方能够举出足够证据推翻前述假设,那么法院将会尊重该决策的合理性,保护董事免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当中对于董事经营过程中的具体义务规定的比较笼统,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在勤勉义务方面,作为审理董事勤勉义务案件中的重要制度并与勤勉义务紧密相关的商业判断规则更是处于完全空白的状态。
一方面,本文通过对商业判断规则构成要件的分析,深入比较商业判断规则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理论发展状况和实践应用情况,并联系我国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发现该制度的引入完全符合经济规律自身的要求和公司与股东、董事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需求,对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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