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华融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预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公司章程,为规范
本公司担保业务,控制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预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预警原则。风险预警工作涉及客户经理、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
。(二)及时报告原则。相关人员须及时发现各种预警信号,并及时报告。
(三)快速反应原则。对于生效预警信号必须采取应对
措施,在紧急情况下, 相关人员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快速反应。
第二章风险预警项目
第三条财务状况
预警(一)客户销售收入月对比变化异常,出现大幅变动或急速萎缩,或
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过高或有较大幅度上升
;(二)客户净利润、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财务指标持续下降;
(三)客户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远高于行业或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
(四)客户净现金流或经营性现金流同时开始出现负数;
(五)客户存货周期率远低于行业、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
(六)客户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行业、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
(七)发现客户
固定资产、原材料、
存货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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