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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第三专题  孟德斯鸠《论法精神》
简明生平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年)攻读法学,任律师、法官、法院院长, 1716年继承男爵封号并担任波尔多议会议长职务。1726年辞职,考查,著述。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精神》。
27岁承袭伯父职位和爵位,任波尔多法院庭长,并更名孟德斯鸠男爵。此时孟德斯鸠已经对法国社会之黑暗和专制有了认识并树立了远大学术志向,他决不愿意终生做悠闲富足乡绅和官吏。所以,他不惜一次次抛家舍业前往巴黎,以求广交朋友、体察社会、著书立说。1726年,孟德斯鸠卖掉官职,迁居巴黎。1728年,39岁孟德斯鸠取得法国文人最高荣誉,成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同年,他迈出国门,开始了做长途学术旅行,足迹遍布奥、匈、意、瑞、德、荷、英等国,详细了解各国政治、法律、文化、宗教信仰情况。在英国,孟德斯鸠居住长达一年半,实地考查了他羡慕已久立宪政体、法律制度、宗教宽容,切身体会了英国政治自由。其间,孟德斯鸠广交各界朋友,并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带着巨大收获,孟德斯鸠回到法国,埋头著述。 175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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