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高级主管安全职责
(1)在设备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组织制定、修编电气一次设备检修规程、点检标准并督促执行;
3)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生产十六条高压线等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负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2)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负责对本专业技改和修理项目计划的汇总、审核及全过程管理与协调;
2)组织编制、修订电气一次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技术措施;
3)落实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
4)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部门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继电保护、发电机损坏、变压器和互感器、开关设备、接地网、污闪、电力电缆、全厂及重要客户停电、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