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14308-1997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本标准与GB/T 14308-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用“旅游饭店
〞取代“旅游涉外饭店
〞,并按国际惯例明确了旅游饭店的定义;
b)规定旅游饭店使用星级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取消了星级终身制,增加了预备星级
〔见5.2
〕;c)明确了星级的评定规
那么〔见7.5
〕,增加了某些特色突出或极其个性化的饭店可以直接向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星级的内容
〔见7.5.3
〕;d)对餐饮效劳的要求适当简化
〔原标准6.1.6,6.2.6,6.3.7c、e,6.4.9b、d、e,6.5.9b、c、e、f
〕;e)将一星级饭店客房的最低数量要求由原来的20间改为15间
〔见6.1.8
〕;f)将原标准三星级以上饭店的选择
工程合并,归纳为
“综合类别
〞、“特色类别一
〞、“特色类别二
〞和“特色类别三
〞四大部类,删去了原有
局部内容,增加了饭店品牌、总经理资质、环境保护等内容
〔见6.7
〕;g)对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核心区域前厅、客房和餐厅强化了要求,增加整体舒适度等内容
〔见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