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平安工作站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性文件,履行乡
〔镇、街道
〕政府的消防
平安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
平安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
催促村〔居、社区
〕开展消防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
平安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
方法,对消防
平安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催促乡〔镇、街道
〕有关部门、村
〔居、社区
〕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
平安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
平安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
平安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
平安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
平安检查、巡查,
催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
平安整改指令进行
催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
催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
催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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