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员工守则
1、上下班时间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开盘、房展会、节假日等特别时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特别情况下迟到或早退,必须向销售主管事前通知,否则迟到或早退每分钟罚款一元,超过10分钟,按当日旷工处理。
3、员工上班时必须配带公司工章及工作证,否则每欠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必须穿着整齐制服上班,如特别情况下未能穿着整齐制服者,必须事前通知销售经理,而销售经理必须于当日考勤表上注明该员工没穿制服理由;
5、请假员工必须按当月之假期表放假,如特别情况下,必须事前通知销售主管,否则做旷工论,而旷工后果依公司条例而定。
6、每月公司会根据工程进度和广告投放计划决定当月之销售大目标,销售经理会依照大目标来分配给各员工完成小目标,如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能达到小目标,公司会将该员工扣薪或辞退。
7、所有罚款作为当月员工奖,作特别奖金,如当月没有罚款作为员工奖,若当月罚款总额超过员工奖,则累积至下一个月(如此类推)。员工奖的发放有销售部主管提名,全员讨论通过发放。
8、销售主管负责记录员工值班、休息情况,以便行政人事部每月准确统计考勤,评选当月勤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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