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汇报
为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
2020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结合县生态环境分局下发的《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
2020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于
2020
年3月17日开展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县生态环境分局部署,
2020
年4月30日前,对
2017-2019
年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所有列入清理整顿行业的排污单位,须于
4月30日前完成污许可证发证登记。
(二)做好
2020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2020
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固定污源清理整顿
1.3月15日前,完成全部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单位排查清单编制工作和分类工作。
2.3月31日前,利用
“全国排污许可移动监管系统
”APP(
可从全国排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合或全省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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