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 条回采巷道
修理人员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安全规定
第2 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 条
修理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4 条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
强化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 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
同意两组人员相向进行
修理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 米。
第6 条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
改换。第7条修理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
修理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
马上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9条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10 条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1 条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12 条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