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直接效益有多种表现:
(1)项目产出物用于满足国内新增加的需求时,项目直接效益表现为国内新增需求的支付意愿。
(2)项目的产出物用于替代其他厂商的产品或服务,使被替代厂商减产或停产,从而使其他厂商耗用的社会资源得到节省,项目直接效益表现为这些资源的节省。
(3)项目的产出物直接出口或者可替代进口商品导致进口减少,项目直接效益表现为国家外汇收入的增加或支出的减少。
以上所述的项目直接效益大多在财务分析中能够得到反映,尽管有时这些反映会有一定程度的价值失真。对于价值失真的直接效益在经济分析中应按影子价格重新计算。
(4)某些行业的项目,其产生的效益有特殊性,不可能体现在财务分析的营业收入中。例如,交通运输项目产生的体现为时间节约的效果,教育项目、医疗卫生和卫生保健项目等产生的体现为对人力资本、生命延续或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影响效果,从经济分析角度都应该记作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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