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X围以与无轨胶轮车适用条件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柴油动力无轨胶轮车
司机.第2条 无轨胶轮车必须在井下巷道宽度不得小于3.3米,
顶底板最突出部位间距不得小于2.2米,曲率半径不得小于6
米的巷道行驶.
第3条 无轨胶轮车必须在全负压通风,瓦斯浓度不超过1%
的巷道作业.
第4条 本车允许在坡度小于10。的巷道行驶,如确需在有
10° -14° X围内坡度的巷道行驶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
施.二、上岗条件
第5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取
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6条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与完好标准,
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与故障处理.
第7条 必须熟悉行驶路线X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
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8条 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并会正确
使用.第9条 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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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无轨胶轮车必须配备2个干粉灭火器材以与专用
工具箱,并了解其结构、原理、性能,能做到正确使用.
第11条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懂得一般的急救知识,了解各
类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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