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仿真题及答案
【案例一】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
跑运输,每人出资
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
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
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
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
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
须支付赔偿费
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
担? 答:
(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
合伙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
负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
任。 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
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
对丙负债
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
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
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
3万元。试
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 答:
本案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