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新生入学导航——班级建设指导条例
机电工程分院班级建设指导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班级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为贯彻和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指导条例。
第二条班级建设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是班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新生班级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工作。
第三条班级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级全体成员的主体性,调动和发挥全体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和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性自由的生动活泼的局面。
第四条班级建设以学风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学习、促进成才为优先价值目标。
二、组织建设
第五条班委会的组成及职责分工:
班委会一般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组成。各成员主要职责为:
班长:1、主持班委会工作;在班主任领导下,会同团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出班
级工作目标、制订班级工作计划;
2、负责传达学院、分院的各种文件、通知,负责统计和上报班级信息;
3、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班级工作情况;
4、在班主任领导下主持完成本班同学学年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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